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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公共交通的法学观察日志
级别: 创始人
0楼  发表于: 2012-07-10  

公共交通的法学观察日志

法学随笔之一
  元月23日上午坐公交车到火车站去买张回家的车票。到附近的公交车站时,见远处正赶来7路车,到近处时,在靠站台一侧的车厢上却加贴了张告示牌,才知还是2路外线的加班车,看来公交公司在服务客户方面,相关的提示告知义务还做得不细致(就象好几次在宜春北路中学附近上车时,一辆公交车外上下同时挂个内线和外线两块牌子,上车时若不留意,本是走内线的,很可能上了外线)。于是上车,后面紧跟上来一位70多岁的老者,车门处显得有些拥挤。车厢里响起了有关到站、停站、进门后往车门后走的喇叭声中,走过贴有“请注意保管自己的财物”安全告示的前车厢时。坐在车门前老弱病残专席上的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见上车的老者忙站起来让坐。我想小伙子让坐只是一种已内化了的善良风俗体现,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还在年轻一代继续传承。当然,他很可能不是因为自己坐的是“老弱病残专席”,没有优先的座位占用特权而主动让座。走过拥挤的前车厢,后车厢有很多空位子。想起了有个哲人的话语,在列车上,只要一直向前走,你就会找到自己的座位。只是车上喇叭的提示,上车人听进去的不是很多,上车后往前多移动几步于已于人于大家都有利,只是此种遵守契约的义务精神,在车厢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于是少数人的违约,造成了多数人的拥挤和不便。
  上午赶到正在忙于春运的宜春火车站,所见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长龙。宜春火车站有十个窗口,真正对外服务的窗口却只有四、五个,一个咨询窗口,一个是动车组专用窗口。而几个排长队的窗口上方流动字幕上不停的打出本窗口将要关闭的字幕,还真不好排哪个窗口,买什么票呢?站内的列车时刻表每次显示的时间很短,最多也就是三秒,做为一个旅客,看得真是费心又费。只好返回下午再去,那几个流动字幕上打着"本窗口将要关闭"的窗口字幕仍在继续。为稳妥起见,到了另一个没有注明”本窗口将要关闭的“字幕的2号临时窗口,排了半天,才发现见1号动车组专门售票的窗口的下方还特别张贴了一张膏药状的告示"本窗口提供其他方向的车票",见1号窗口只有四、五个人在排队,于是从2号窗口的列队中出来,到1号窗口,这时排在前面的一位旅客说谁有一块零钱,我给了他一块,虽然准备零钞是作为提供分共服务的车站的本来义务,但往往在车站,售票员售票时是不会准备的,轮到前面只有一位时,坐在里面的妇人突然说不卖了。此窗口没有“本窗口将要关闭”的特别提示啦!怎么就不打招呼的关闭了。问为什么,妇人也没有个回答,想打路风举报电话,可手机却没有讯号,想起去年曾打过路风举报电话的无趣结果,我也就知趣了。于是又到2号窗口排到原来的位置上,终于买到了回家的车票。
  铁路的垄断,无形中为其霸王的作风提供了先天的资本。铁路部门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官商环境下依然过着衣食无忧的优悠自得的日子,而这不得不让人们思考为什么?!弱势群体无处不在,就是权贵阶层,在更大的权贵面前,也同样是如此。在一个等级社会,而不是公民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不平等的现象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大部制的改革,没有半点撼动铁路部门铁板一块的超级超能的怪物体制,铁路部门集行政、企业、警察、法院功能一身,就如同一只长了翅膀的老虎,无所不能的四不象强势怪物。

法学随笔之二:
  初八一早上班时,从双桥自北而南行,至桥南时,见前面有一熟人,正要打招呼顺道拜个晚年,她却一脚跨过栏杆穿过原来的斑马线。显然,路人的行人见东侧街道斑马线仍在就按习惯的方式行走,而南来北往的车川流不息(此处正是桥头,为何要设立斑马线原本是一件很不寻常的怪),并没有因为有个什么斑马线而暂缓通行的意思表示。可想而知,行人要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中走过早已模糊不清的、是否仍存在的斑马线是一件非常不安全事情。
  我想,要是出了车祸,谁应承担责任呢?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吗?斑马线还在嘛,只是不清,没有取消嘛!是司机没有遵守规则让行人优先通过吗?交通规则已修改了嘛!路上也看不清有什么斑马线之类的嘛!当然,按现行的道路交通法的规定,行人与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实行的是严格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行人故意违法可以免责,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因管理中的过错,其责任是难以推卸的。正是因其行政不作为,不及时正当的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失,在法律上法庭上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路想着,走过街心转盘,见原邮电大楼与金色袁州间的人行斑马线在护栏安装后也没有及时调整过来。我想,此次城区街道交通规则的调整,还有多少此类“烂尾工程”没有做好做细呢?

法学随笔之三:
  哑吧公交车---宜春日常生活日志之三
  二月三号初九,为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挂失查询一事,顺道在宜春南路双桥头公交车站上了车,没站多久,5路、6路、2路公交车象赶集式的向站台靠过来,似乎是此次城区道路交通线路调整给搞的有些忙乱不措的样子,而不是牛年凑热闹的相互问候。2路车是青年文明号,又是此行的目的地,于是上了紧靠6路屁股后面的2路班车。青年文明号较宽敞,车内的硬件环境不同于普通班车,上车时注意了司机师傅按了下右手旁的语音提示键。听声音是什么进门往后走之类的,但声音太小,似有似无。显然是语音提示音箱出了故障,估计是电池没有及时更换,车厢里的乘客也没几个听清楚了。过道上人较多,前面的人站在过道上不动,自己只能边说让下边向前挤,后车厢倒还空。
  办完事从房管局回来时,正赶上往南行的一趟班车,也没有看清是几路车,拐到中山中路时才清楚自己上错了车走错了路,赶紧下车,回头也没看清是几路,下车后想了想,上车时没有听到是几路车的语音提示,估计是辆哑吧车。
  初十立春日,姐夫家请客,地点是新东方。在双桥南站搭公交车往宜春北路转袁山中路而行,袁山中路来的少,附近的站台也不清楚,只记得这近的话在农话中心下车就可以了,但班车开在袁山中路,到了站台也没个提示,只能问一旁的乘客。下车时我只能对刚才搭话一同下站的好心乘客苦笑的说下,又是一辆哑吧车。
  春节期间,看了央视的一档节目,讲的是改革开放公共交通的过去与现在的变化,其中有一个细节讲的就是公交车售票员因整天不停的报站名累得连话也懒得讲一下,还引起了乘客的误会。于是自动报站的喇叭发明了,如今连售票员岗位也成了远去的风景,只有在农村班车了还有它的位置。
  哑吧公交车,是个残疾,是打折了的假冒伪劣一类的公共服务产品。公交车上的语音提示,是告知乘客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并有其特定的要求和必须告知的内容,这是公交公司作为交易主体的一方履行乘车合同义务的一部分。从本人班车上的经历来看,公交公司一是没有及时清楚的告知;二是没有完全告知必须告知的乘客须知条款的特定内容。公交车成了哑吧,而且还不少,得了哑症,又没有及时修理,损害的却是乘客的利益,但也为潜在的损害纠纷埋下了恶的种子。和谐社会,希望宜春公交不再哑吧。
                                                      2009年2月5日
  以下引用侠隐于2009-2-10 19:37:39的发言:
  機制的完善如果全國都沒法完善,而想讓宜春率先完善,走在全國前面,论证结论就是肯定不行。
公共交通作为一种公共需求品,市场的需求在不断的增长,尤其是城市,当然还有广大的农村。有需求就有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市场的供给不足,存在的原因就是垄断产生的低效率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交通需求的供给形式而论,主要有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方式,但市场化方面,却只有短途的汽车客运市场,城市出租车市场在开放,但因是商业化的运作,服务价格高,并不是作为普通民众享用的一种普通服务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城市公交车,正是一种低资费的国家财政补贴(如油价上涨时,公交车价未上涨)的给城市居民的一种福利。
  公共交通为适应市场的需求,早已政企分离而走向市场化运作。作为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按现行法律的规定,首先要对公交公司进行对外的特许经营权的竞标经营,(宜春的情况不知会如何运作?不会象天然气之类的吧?)只有让优质的企业来高效率的运作有限的公共资源,才能增进整体社会的福利水平。当前公共交通中存在的服务打折的问题,是普遍服务的标准不清,商业化服务资源挤占普遍服务资源的问题,更根本的原因是部门、行业的垄断。有如铁道部门的霸王作派。
  侠隐同志有些过于悲观,其实政府部门在行政效能年活动中就推进“公共资源的市场化交易“已作好了具体的布置,只是时间的问题。政府的监管、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的机制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出路,不知9楼的先生和侠隐无形有何别的看法。
  报站问题只是一个小小的民生问题而已,但由此可以深究出一系列其它深层次的问题,富的流油的地方,中国的问题不仅是钱的问题吧,而是财富的取得方式是否正当,财富的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宜春的私家车是多了,个人的钱是多了,在有限的公共资源的情况下,宜春城也更小了,交通问题也越来越多了,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谁应当优先呢?从社会效率而言,从资源的利用率而言,城市公交是一辆私家几十倍的运营效率,在交通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城市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而不是私人交通。美国式的消费方式,在中国不可复制,有限的中国资源,现有的财富不平,更无法效仿。金融危机的爆发,还没有给我们一个警醒吗?真正的富裕是什么?是内心的富有,而不是私家车、私人豪宅。当穷的只是钱的时候,当钱是一种衡量一切的标准时,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有车的感觉就是很幸福?幸福指数就是如此的一些内容?
  以下引用侠隐于2009-2-11 8:44:30的发言:這就是當今中國,当今的中国是什么?
  是走向民生的平等的市民社会,还是富贵阶层的等级森严的权贵资本家的天堂?在一个等级的权威体制中,自由与民主从来是一种价格高昂的奢侈品,纵使万贯家财的财产又能如何?
  当下中国紧要的问题是基于普遍平等的社会公共性支撑基础不足的问题带来的个体权利的社会保障不保的底线问题。也就是真正的公共性与膨胀的私人性间的矛盾冲突问题。有如公交车与私家车、出租车等抢道抢车位等现实问题。私家车占用了大量的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制造了公共环境的污染等等。
  以下引用侠隐于2009-2-10 21:56:35的发言:我絲毫不悲觀,關注民生是當今任何一個地方的政府都樂于實施的工作,但前題是要有強大的经济实力。当经济还是捉襟见肘时,公交车报站的问题它就不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其实,也不是所谓体制问题。我相信,宜春比公交车报站的问题更重要的依然无法解决的还有很多有待解决,不是机制问题,是钱的问题。一个有钱了地方,富得流油了地方,公交车报站还会是问题吗?那时你都听不见也不想听那清脆悦耳的报站声了,因为你开私家车了。

法学随笔之四:圣诞的礼物
  12月25日圣诞,一大清早搭火车赶往清江老家参加大姐家婚宴,之后与姐和几兄弟一起到土塘看望了出院后在家养病的大舅。深感世道艰辛,人生无常,喜乐忧愁,身不由已。
  在鼓楼路口搭公交赶到车站候车室。原本7:32开的T148次北京西—南昌列车,约晚至:7:52开。显示屏上K1583次、5202次、K527次列车均不同程度晚点。火车出发时间是车票载明的重要内容,是车站方与旅客客运合同的主要条款。车站方的违约主要是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晚点,但晚点成为铁路部门的家常便饭,旅客见惯不怪的现象,违约成为常态。铁道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排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但铁路部门因管理效率低下,作业运输计划不合理等造成的晚点不应在免责范围。晚点的经常化、普遍化、常态化,表明旅客合法权益被漠视,反映了铁路部门不可一世的霸王作派,也造成了社会公众对铁道部门系统性的普遍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是当下社会诚信普遍缺失在铁道部门较突出的例证。
  旅客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救济呢?实际的情形是投诉、诉讼等权利救济手段皆已失灵,借此行政的手段,指望监管层的作为又如何?想想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政府职能监管当局与企业穿着同一条利益的裤子,成为利益捆绑的整体,指望监管部门的作为无非是自讨没趣。
  铁路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剌激了其经济动物的趋利本性而褪化了其普遍服务的社会公用企业的本质功能,本末倒置的改革,遭到了学者何新的批驳。一个例证就是铁路工程系统性的贪腐与混乱。商业化运营的提速改革又是个明显的例子。在铁道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动车一开,D字特权车之下K次、T次、L次等冠名字母车辆均纷纷让道晚点,更不用说是那些普通列车,商业化的过程就是挤占公共服务资源,降低铁路普遍服务义务的过程,共社会公共性褪变为部门化、权贵化、等级特权化的过程,从而造成了铁路网路整体性的效率低下。铁路的特权差异下经营策略不断侵吞腐蚀了其公共性、普遍性的信任机制,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焦点所在。
  旅客上车前要经过剪票口剪票手续,但车站服务员不会主动要求旅客出示车票剪口。这里面存在一个不成文的法律责任规避手法。剪票是铁路客运合同生效的要件,但从实际的情况看,铁路系统内部为规避可能旅客人身损失赔偿的风险,实际上有意识在剪票手续上不作为。一旦旅客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铁路被告方可以合同未生效为抗辩的理由拒绝损失赔偿的诉求。
  进入站台前,车站广播T148次旅客到4站台候车,但旅客通过剪票口后却停留在1站台。而1站台显示屏提示却是K344次重庆北—厦门和K788次成都—南昌,时间分别显示为:13:45和13:57。问车站服务员,不明所以,问其他人员,也都搞不懂出了什么问题。站台上高挂 “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铁路发展的根本标准”、“优化服务环境 改进服务态度 提高服务质量” 等横幅广告。铁路部门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提示旅客是铁路部门应尽的合同义务,但铁路部门各自为政,错误、混乱的提示信息反而误导了旅客。
  人民的对立面是敌人,它只是一个政治性概念。铁路作为一家社会公用企业,运输的不仅是人民群众,而是广大的旅客,铁路的普遍服务功能决定了铁路为人民服务内涵的缺陷。个体是整体一分子,个体的权利自由受到侵害,也损害了整体的利益。因此,个体对于权利的诉求同时也是对整体权利的救济。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不同的态度与行为。最糟糕的莫过于:自身个体的权益被侵害时,不但不奋起力争,还忍气吞声而甘于享受状,美之名曰“阳光心态”。这有如被强奸,无力反抗时,只好甘愿享受 ** 的性福。这种逆来顺受的作法,不但是对于自身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不良恶习、霸王作法的纵容。第二种则是沉默或是消极的不抵抗。尤其是在专制面前,为了保存自身而所作限度范围内的努力就是一种不作为方式的非暴力抵抗。有如散次步、静个坐、绝次食,直至自了焚底线等个体权利的诉求;其三则是种积极作为。对于自身权利侵害所表达的诉讼、调解、协商等通过官方、社会认可的正式诉求管道;其四,在正常诉求管道不畅通、人为阻塞的情况下,社会矛盾冲突只能通过非正常途经发泄,有如偷盗、抢劫有时是因为对于社会分配不公非正常表达的抗议,有如每年数十万起的群体性冲突事件是对于正常管道不畅通而以暴制暴的一种暴力表达的抗议。但更多的人基于自身的处境,而选择了沉默,选择了消极的不作为。此种选择对于具体的个体而言是否是最佳的策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类个体将因他者的抗争胜利所带来免费享受搭便车的好处,却减去了权利自由独立争取过程中的个体自身不可测的风险与成本付出。但当越来越多的搭便车现象时,整体社会就将被权力所压制得死气沉沉而无生机。
  列车往返途中,列车员变着花样推销各类商品:玩具、膏药、按摩器、专利铅笔、鹿皮巾、军工皮带等等,穿制服的列车员如叫卖小贩,各显神通,变着花样,走了一个又来一零点,吸引旅客的眼球,列车就如同闹市、商铺,没得清静。旅客买了车票也同时被搭售了商品广告销售服务。列车员身兼数职,经济任务指标摊派到个人,没完成的自然工资奖金拿得少,但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下,结果往往是个人薪酬的多少与本职工作无关。常此以往,铁路部门的服务不出问题才怪。这也是各类公益性、公务性组织在经济利益趋动下本质褪变的基本规律。2011-12-31 
法学观察日志之五:
  端午回老家,上车前的晚上实名制购买了车票,快九岁的儿子1.4米,另购了张儿童票,搭南昌至北京西的T148次列车。发车时列车晚点10分,除了D次头的动车,几乎看不到不晚点的列车。刚上车不久,身穿铁路制服的女乘务员过来,带着嘶哑的嗓音开始了“神巾”广告——08奥运跳水运动员的指定毛巾。超市68元/条,列车上优惠价25元/条。女乘务员为展示“神巾”的功效,将自己的长发用水淋湿,再用“神巾”包裹后连续拧了三次,湿发自然大半干了。“神巾”原料本是海棉成份,吸水性强。长发乘务员的“神巾”广告收效不大,车厢里的旅客大多昏沉欲睡,没睡的也多在玩手机、听音乐。“神巾”广告结束后不久,又来了一位短发的乘务员,这次推销广告的是多功能按摩器——一种小家电,乘务员同样没精打采,声音嘶哑,广告的效果同样不理想,倒是另两款儿童玩具产品引起了父母孩子的关注:一款是电动小陀螺,另一款是“不追尾不脱轨的”的“和谐号”电动玩具列车。列车本是公共场所,铁路客运部门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管理的规范要求加强列车的管理,为旅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但频繁出没的产品广告促销活动,破坏了列车内公共空间应有的宁静,铁路部门过度商业化的举措,损害了旅客休息的权利,同时不断加大基层的经营计划考核,损害了铁路员工合法的劳动权益,加班加点必然侵害员工休息权利。铁路是一个社会公用服务性的企业,应履行国家规定的普遍服务的社会职责,其过度的商业化,超范围经营行为,有背国家的法定义务,列车内公共空间的商业化运作就使得公共场所成为铁路部门私有化、赢利化的领域。从民法的角度而言,旅客购买了客运服务,同时铁路部门在未经旅客的同意下私自搭售了广告促销的额外服务,是一种强行搭售的违约行为。从另一个方面说是其滥用了铁路法赋予其的经营管理权利,损害了旅客对于列车公共空间安全舒适的基本权利要求。是竞争性的商业服务挤占社会普遍的公众服务领域的过程,同时广告促销行为本身涉及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等法律规定,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事务。铁路部门的此举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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